作为高科技产业的大投资方,政府却绝对不会对产业发展进行过度干预。谢高峰说,芬兰政府仅负责政策制定和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比如基础设施、教育、投资等,具体的实施过程,完全下放到具体单位,由它们进行协调、跟踪、审计和调查。
他说,芬兰各地都会利用各自特点确定重点发展行业。于是,政府会在当地找一家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对其进行拨款,由其进行该行业发展的规划。基于芬兰社会建立的诚信体系,受政府委托的公司会感觉到荣耀,所以基本不会出现以此谋私的事情。当然,严密的审计监督也从未缺位。
在芬兰,要获得国家技术局的资助,竞争激烈。
世界领先的气象勘测系统制造商Vaisala公司代表指出,每年要争取来自政府财政支助的不仅包括企业,还有各研究机构、大学等,而与 诺基亚这样的大型企业相比,小公司的确会在竞争中受到一定影响。
以Vaisala为例,一个新的研发项目要想获得像国家技术局这样的专门政府部门的资金,必须经过一道道详细审核过程。公司先要提交项目的详细设计计划,政府对此进行审批后,公司才可能获得整个项目或项目中某一项技术的资金支持。此外,政府的拨款分批进行。公司需要在研发过程中就研究的每个步骤,向政府提交技术和经济两份报告供评估,才可能陆续获得余下的资金。
资金渠道和研-产“中间人”
世行报告指出,目前芬兰每年在科研上的投资,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3.5%,是经合组织成员中的第二高;在此方面的投资数量处全球第三,仅次于瑞典和以色列。
除了上面提到的国家科技局这个“大赞助人”,芬兰的研发资金还通过以下渠道发放:其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商品化,由SITRA的资金支持;而 Academy of Finland 则专注于对基础研发工作进行投资。此外,政府还参股其他风险基金,并鼓励私人企业的投入。总之,在芬兰的创新过程中,每个阶段都能得到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不存在“真空”和“断档”。
除为高科技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外,芬兰政府还建立了北欧地区最大的综合研究机构——芬兰国家技术研究中心(VTT)。目前,芬兰科技创新产业链中,基础研究主要依靠大学和科研机构,公司负责进行产品生产,而VTT则扮演连接两者的中间人角色,进行项目应用研究。
该中心建立于1942年,作为该国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自身接受委托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工作外,主要工作还包括与其他学术机构和企业签署合作开发合同,为后者提供专业咨询、项目测试、认证等服务。凭借强大的科研实力,VTT帮助合作对象提高技术研发的竞争力,同时也负责把新技术转变为产品,并分享收益。
根据相关调查,所有与VTT进行合作的公司都表示,合作使自身的专业、技术得到了提高,其中60%认为VTT帮他们提高了竞争力,84%的合作者已经或在未来三年内可通过与VTT合作的项目获利。
根据芬兰本国产业分布情况,该中心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数字信息系统、能源和纸业、建筑业和通讯业等7项。该中心董事会成员既包括芬兰政府的代表,也有来自 诺基亚这样的商界精英。
最近,VTT董事会提出了“创新管理”(i n n o v a t i o n m a n a g e m e n t)的概念。董事会成员认为,像芬兰这样的国家,在控制生产成本上不具有优势,所以不妨另辟蹊径,更专注于提高科技创新实力。